多方案报价法和增加建议方案法区别
含义不同、要求不同。
1、含义不同:多方案报价法是指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条款不清楚或不公正或技术要求苛刻时采用的方法,增加意见方案法是指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可以另行提出一个意见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
2、要求不同:多方案报价法要按原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一个价,同时再提出如果某些条款做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多少数额,增加意见方案法是按照自己的方案对原设计方案和意见的方案,均进行报价。
何谓多方案报价法
在面对业主提出的苛刻合同要求时,可以采用多方案报价法来应对。
首先,根据原合同要求,提出一个初步的投标报价。如果业主提出修改要求,可以根据这些修改降低报价,以吸引对方。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保持一定利润空间的同时,提高中标几率。
其次,如果自己的技术和设备不能满足原设计要求,可以考虑在修改设计以适应自身施工能力的前提下,继续参与投标。这时,可以给出两个报价:一个按照原设计施工的投标报价(投标价格较高),另一个则是基于修改后的设计施工的投标报价,价格远低于原设计报价。这一策略能够通过对比差异,吸引业主关注,从而增加中标机会。
多方案报价法的关键在于,灵活运用报价策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价格,既保持了竞争力,又确保了合理的利润空间。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提高中标率,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
多方案报价法和增加建议方案的区别
多方案报价法和增加建议方案的区别
1、不同的意思。
多方案报价法:是指投标文件中没有要求,投标文件中某些条款不明确或不公平或技术要求苛刻时,投标人采用的一种报价方法。
附加方案: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可以提出备选方案,即原设计方案可以修改。
2、不同的要求。
多方案报价方式: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并提出在某些条款发生变化时可降低多少报价,以降低总价吸引投标人。
附加方案:根据自己的方案,引用原设计方案和建议方案。
3、不同的优势。
多方案报价法:采用多方案报价法的投标人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扩大中标机会。
建议:针对招标文件中条款不明确或不合理的情况,投标企业通过提供多种方案,不仅可以提高中标的机会,而且可以降低风险。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多方案报价
百度百科-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