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单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的区别
合同价计算方法主要分为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价的变动与工程量的关系。
总价合同,又称固定总价合同,其特点是合同总价固定不变,不论工程量的实际完成量如何,只要工程内容和条件不变化,业主支付的金额就是合同约定的固定金额。比如,若工程清单预估100单位,单价100,即使实际完成105单位,结算时总价仍为10000元,因为单价不随工程量调整。
相比之下,单价合同则更具灵活性。在单价合同中,合同价是根据单价乘以工程量确定的,工程量的增减直接影响结算金额。如前述例子,实际完成105单位时,结算金额会变为10500元,因为单价与工程量是联动的。
总价合同适合工程量小、工期短、条件稳定的情况,而单价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前者适用于设计明确、工程风险小的项目,而后者则允许在物价变动等特定条件下调整单价。在没有施工图纸时进行报价的项目,通常需要承包商具备高超的水平和经验。
总结来说,总价合同保障了业主的预算稳定性,而单价合同更适应工程量可能变化的复杂环境。选择哪种类型,取决于项目的具体条件和风险因素。
可调单价合同什么情况下单价调整
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调单价合同可作单价调整。可调单价合同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可调价格合同的含义: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合同。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理。
可调价合同中价格调整的范围有哪些
可调总价合同:报价及签订合同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当时的物价计算总价合同。
但在合同条款中双方商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料成本增加达到某一限度时,合同总价应相应调整,这种合同方式,发包人承担了通货膨胀这一不可预见因